第七章 缘


  纽约,上午八时多一点。
  霍子明恨死了这大城市的地底火车。
  霍子明还未到三十岁,走过的埠头却不少。最低限度小时候念书念过的五大名都,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法国的巴黎、美国的纽约和中国的上海,他就曾到过四处,不消说,只有中国的上海他没有到过。每逢想到这里,子明总会用他那只写得一手好方字的右手,抓抓乌亮亮的头发,有点莫名其妙与无可奈何。
  单说去过的四个名城,数来数去,还是要数纽约的地底火车最脏、最讨人厌。没有道理由着大部分车窗给人家涂得乱七八糟也不打理的。上班下班的时候,坐车的人活像罐头沙甸鱼般就自不在话下。最难受的还是万一站的位置欠佳,直把你一头一脸压向车窗玻璃处,那种劣等油漆的味道夹杂着阵阵汗臭和口气,老天,准昏得你死去活来。
  霍子明在人前是出名的斯文靓仔,加上高贵大家庭出的身,叫他养成平日不讲粗言埋语的习惯,但也会禁不住暗地里骂一句:
  “他妈的纽约地底火车!”
  这不能怪他,每天要由曼赫顿区来往皇后区凡两次之多,这段路程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好不容易才挤出地底火车,走向地面,吸一吸世界金融贸易权威地带——纽约华尔街的空气,霍子明有一种自豪感,因为被公司派到这儿来工作,不是一件简单事。今天的霍子明虽是华尔街银行内的无名小卒,谁知道明天的霍子明会不会成为金融银行业臣子。每当想到这些,霍子明的工作效率就特别高,埋头埋脑地工作,甚至可以忘掉午膳时间。
  但今天他一定得记住在下午十二时四十五分到证券交易所门口等一位旅游至美国来的有趣人物。说起来,这个人物在霍子明印象中已迹近模糊,这也难怪,中学时候的同学,单说中学毕业至今已逾十年,何况这位同学早在中二时就转了学校。还好霍子明对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子,无论如何也容易记得一点,否则就算昨天听到她的电话,说是来到纽约了,他也可以茫然不知是谁。
  霍子明平日很守时,这是他天赋的优良本性,但对女孩子的约会,循例要迟五分钟。据他自己的解释,女孩子通常迟到十分钟以上是等闲事,要他等多过五分钟,似乎是一种可惜与委屈。说真的,霍子明有足够的条件自负,先不用说他年轻,能干,富有,单看他那双浓密眉毛下时刻闪烁着信心光芒的眼睛,和那个挂在嘴角唇边的斯文儒雅的笑意,相信愿意等候他超过半小时的大不乏人,要霍子明等上五分钟实在很够了。
  霍子明手腕上那薄薄的康斯丹顿金表,刚好过了十二时五十分,他便来到证券交易所门口了。触眼就是一个苗条的身影,踏着轻捷的步伐朝着他迎面而来。
  “子明,你好。”水葱儿似的手伸过来,让霍子明握着,柔若无骨。
  “对不起,我迟到了。”霍子明心想,杜懿翎变得很美,把她从头打量,一种水秀的清丽,浓浓的将她里着,美得有资格让自己等上半个小时。
  “要带老同学到哪儿去吃午饭?”一句亲切而大方的说话,陪上个浅浅的笑意,教子明思考了上分钟,才决定得去处。
  华尔街距离纽约的“中国城”并不远,叫了部出租车,子明把杜懿翎带到唐人街一家四川的小馆子去。
  “不怕吃辣的吧?”子明看着对方一张白里透红,吹弹欲破的粉脸,心里有点后悔,似乎不该带她来吃这么刺激性的食物。
  “不怕,我不容易长暗疮的。”她拿起筷子,轻盈的伸出去捡起了一颗盐爆花生,送进嘴里。
  “会来纽约多久?”
  “几天,然后到华盛顿去。”她又呷了一口茶,薄薄的红唇上沾上一层湿润,更觉性感。“我外子在华盛顿等我,他有个业务上的应酬,要我陪伴出席。”
  “哦!你结婚了?”子明突然有点婉惜的骇异。
  “结婚两年了。”她的声线很平淡、很轻,幽幽的听得叫人怪舒服。子明禁不住有点羡慕娶了这个女人的那个男人。
  “你……有太太没有?”
  “没有。”他答得很爽快。
  “不要太挑剔。”
  “我?怎么会?”子明有点无可奈何的扬扬眉,他的眉毛浓浓密密,少许的一动也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活力。
  “当然,那要讲缘分。”她垂下了眼皮。奇怪,没有涂眼盖膏的,居然会有那么深邃的眼线。
  当杜懿翎再度抬起眼来时,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浮动着薄薄的一层感慨,直感染得子明也浑然忘掉应该把浏览在她脸上的视线收回来。
  “不要让菜冷了!”
  他们边吃边谈,话题涉猎之广,令子明满意得有点震惊。子明最怕蠢女人,婆婆妈妈的胡扯,简直费时失事。杜懿翎不单只不是个蠢女人,她的智能和聪敏,在在都通过她的言语表露无遗,怎么会连谈到他自己的本行生意,她也能应对得头头是道。听她分析英国工党执政的时势,香港政冶和经济间的微妙关系,欧洲各国的文化状况,真使子明越听越有味道,这个女人就是不简单。
  一顿午饭在极端愉快和融洽的气氛中用完。杜懿翎要到第五街买衣服,还是她用出租车先把子明送回华尔街去的。
  这一天下午,子明完全提不起劲工作,他托着头,一直在想,想想他中三那年,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的午饭吃了近个半小时,回来后又发白日梦,恋爱了?”坐在他对面的美国女同事珍纳在向他调笑。
  珍纳有一般美国女孩子拥有的亲切和热情,她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子,分明的轮廓,再添上一脸AVON的化妆品,艳!还忘了形容她一身健美诱人的身裁。那件恤衫,钮子扣得很低,有意无意的让你看到深深的乳沟,让你去想像她值得引以为傲的一对丰满乳房……
  “缘分还没有来。”子明对珍纳笑笑,心里就只管想着今晚跟杜懿翎的约会。当然,子明知道他自己决不会跟结了婚的女人闹恋爱,但他觉得自己跟杜懿翎在一起,总有一种惺惺相惜、等级齐量的满足感。
  下午五时,霍子明离开华尔街。
  下午六时多,他已经换上了一套Pierre cardin的蓝色西装,杏白色的衬衣,没打领带,却结上了一块红黄色碎花的真丝颈巾,再披上在英国购买的燕子牌浅银灰色大衣,一身的英挺俊拔、潇潇洒洒的走出家门去。
  下班后不用再受地底火车的气,从车房中开出那部爸妈送的生日礼物——淡绿色的林肯,直驶向纽约希尔顿酒店。
  房门开处,杜懿翎已经穿扮妥当,一件月白色的丝绸中国旗袍,细致地捆了边的,在襟头锈上两朵黄色的小雏菊。她的头发不长,可还要拢到后面去,毫无保留的把姣好清灵的脸蛋显露出来。
  “进来坐坐。”她招呼着子明坐下。
  房间很雅致清洁,地方可不大,价钱一定昂贵,应该不会少过五十元美金一天。子明心里想:杜懿栩嫁了个什么样的丈夫?在他印象中,这位女同学以前的家境不像很富有的。
  “要喝些什么?”
  “不用了。”子明看看手表,“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吧?”
  “那我们走好了。”
  杜懿翎拿起了搭在床头的一件“蓝色影子”明裘,子明慌忙走上前去帮她穿上。轻裘锦服,冰肌玉骨,真个相得益彰。子明顺手给她拿起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袋,却看到一个用锈红色皮造的相架镶着的两张有趣照片,他不期然地拿在手里看。
  “还认得你自己来吗?”杜懿翎嫣然一笑,默默地望了子明一眼。“看,你就站在柏文的旁边。”
  子明细看着,原来其中一张照片是他们中三的全体照。子明怎么会认不出自己来。那年才不过十五岁,浑身的俊朗挺拔,潇洒自如,早已是鹤立鸡群,傲视同侪。回心一想,为什么杜懿翎这么怀旧?十多年了,还要把这样一张陈年旧照带在身边,中三时的一群同窗,果真值得如此珍惜?就子明本身而言,除了像柏文这一两个交情特别深厚,或者是当年班中真个出类拔萃的,还能记得一二之外,其余的只怕在街上碰个正着,亦不能叫出名字来了。杜懿翎会如此长情,抑或是其中有什么风流人物,让她好久好久也忘不掉……子明抬眼望清楚这面前的故人,但见她那对深邃而若有所思的眸子,罩上一层烟雾似的,迷离若梦。
  子明顿时间几乎要听到自己的心跳,他肯定自己的眼神一定流露着一份颇为狼狈的兴奋。子明只得挺挺胸膛,倒抽一口气,把自己的浮荡心神平定下来,再瞥向另一张照片赶快找话题去。
  “这位是……”另外一张照片里,他看到一位矮矮胖胖、六十开外的绅士型男士,亲切地搂着杜懿翎合照。“你爸爸?”
  “我总是替祖林叫屈。”当他们用完晚饭,坐在餐厅一角喝甜酒时,杜懿翎才轻描淡写的答复子明刚才的问题。“我跟他在一起时,不相识的人总爱把我们认作两父女。我和祖林结婚时,人家也以为是我爸爸把我带进教堂去。”
  子明正在呷着餐后酒,顿时间,都呛进他的喉咙里。他竭力的忍耐着,用餐巾掩着嘴,不让自己咳出来,可也无法掩饰已涨红了的脸。
  杜懿翎是轻松如昔的坐在那里,在烛光下,精明有致的眼睛,犹如迷迷蒙蒙,平添一份落寞无奇、飘飘袅袅的情意。
  子明看得一口就干掉自己的杯子。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子明直觉地感到原来她还不过是个拜金主义者,不惜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但为何还能挥洒自如若此?
  “你喜欢跳舞吗?”杜懿翎把眼光移到舞池上,正有几对男女,踏着有节拍的舞步,亲切而其风采地跳着华尔滋。
  “不,我很少跳舞的。”子明很迅速的回答。心里明显的对眼前这个女人起了芥蒂,曾经是使自己剎那倾心的,却可以在霎时间罩上一层俗气,千万则让自己成为她排遣寂寞的工具之一。“走了一整天,你会不会很累?我送你回去吧!”
  “嗯,也好。不过……子明。”杜懿翎凝望着他,“好不好先把我载到洛克菲勒中心走一圈?”
  子明没有办法反对。诚然,在几乎否定了杜懿翎的高尚人格之后,他感到彼此之间有着一段遥不可及的距离,但他总得维持自己一贯的风度。
  当他们到达洛克菲勒中心广场时,时间不早了,可还有不少行人,团团围绕着黄金色的纪念像,大概希望今晚能做个黄金梦。
  他们倚着栏杆,久久没有说话。
  “要回去了吗?”子明有点莫名的不耐烦。“我怕入夜了你会冷。”
  “不,子明,难得今天我见到你。”她的说话似乎有点唐突,可是语音还是淡淡的,保持着一股磁性的定力。“我必须把握着这个机会。”
  子明错愕地望着她。
  “我不想这么早回去,十多年了,我一向睡得很少。”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梦。睡觉只成了维持生命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完全没有享受可言。”她柔美的望着他,眼波很清很媚。“你奇怪?自从中三那年我离开了母校,我就一直过着无歌、无诗、也无梦的日子。”
  子明感到一阵阵的寒意,宛似被遗弃在扑朔迷离的五里雾中。他把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从心底里冷出来。
  “子明,如果你爱了一个人十多年,一旦有机会让他知道,你会怎么样?”
  “我,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没有这种经验。”子明在心里诅咒自己,从来没试过应对得这样没意思。“也许你应该……告诉他的。”
  “我很傻,放在心里十多年的一大堆话,日夜希望在重逢的时候对他说。可是,见面了,就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谈别的却谈得起劲,唉!”她幽幽地叹一口气,声音放得更轻、更柔、更清晰。“我很后悔。难道真要等到六七十岁了,不再感到什么是女人的矜持时,才拿着手仗,一拐一拐的跑去叩他办公室的门,告诉他:
  “自从中三那一年,我一直没法子忘记你。”
  “人生是什么?是一千个抑或一万个无可奈何?我那么不愿意只能爱一次,偏就是只让我爱一次。”
  “那么……”子明插在大衣口袋里的手在战抖着,他的心在怦怦乱跳,眼看着那对水灵灵的含情眸子,要把他引进一个什么样的感觉的感情陷阱里。
  “你丈夫……”
  “我一定得嫁祖林。”她把薄薄的嘴唇一提,出现一个惨淡无奈的微笑。
  “他是一个只需要人陪伴而无需要我去爱的男人。我没有多余的情爱,只有一具无靠的躯体,这不是很公平吗?况且,怎么可以叫我这样一个不中用的女人去承受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沉重负担,我既不能摆脱感情的羁绊,最低限度我希望在生活上无牵无挂。”
  子明把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考虑了一下,就扳在杜懿翎的肩膊上,让她瞧着他。水柔柔的眼睛蒙上一层泪雾,一脸的秀丽,再加上一份寥落无依的清冷,好令人遐思,好惹人怜爱。
  子明忽然间觉得如果再想着那张曾令自己反感的老夫少妻照片是何等多余与愚昧。现在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清纯可喜,昼夜希望能活在梦中,有诗有春风的日子里的小人儿。为什么不让他在中三时就知道?
  “子明,我应该让他知道吗?”
  “当然该让他知道。为什么不?总不会为他带来痛苦,极其量是迟来的春天要平添一点点惆怅,加上七分的喜悦,也还是值得有余。”
  “我提不起勇气。”她垂下了头,像个可怜巴巴的小女孩。“好不好有机会你就让他知道,在这世界上,有人一直保存着他从学校后出给我摘过的那朵蒲公英?”
  “好的。”不错,子明念中学时最喜欢跑到学校后出去玩。可是,他不断的思考着,曾几何时自己给她采了一朵蒲公英?那儿长有蒲公英吗?
  “你不问问他是谁?”
  “他是谁?”子明机械化的重复着。
  “袁柏文。”
  “袁柏文?”子明吓得缩回了搭在懿翎肩膊上的手。
  他脑袋白茫茫了好一阵子,才慢慢恢复知觉。
  袁柏文,杜懿翎一心一意爱的是他?想的是他?袁柏文是子明的好朋友,他之所以跟袁柏文合得来,完全是因为袁柏文有一份愚憨的真诚,和从小就对子明五体投地的敬佩。不论在才、貌、家势上,子明比袁柏文高出不知多少倍。现在要子明去形容袁柏文,也真叫他为难。总之,他长了一张非常平凡的脸,一对不大的单眼皮眼睛,不高的鼻子,略厚的嘴唇,个子不高,皮肤扎扎实实的。随便在街上拉一个中国男人,也能有三分像他。
  袁柏文算是很勤力读书,用以补救他的不足天分,成绩总还能维持中庸。待人接物,温和不失,属于不会开罪人,也不会叫人记得的那一种。中学毕业后,袁柏文嫁到加拿大的姐姐把他申请去了,就在多伦多工作,熬到今天大概可以有资格维持一个中等小家庭。
  到了这个时候,杜懿翎就告诉他自己爱着这么个袁柏文十多年?
  “我在多伦多逗留过两天,见着他,可总提不起勇气。袁柏文告诉我,他过些时会来纽约看你,你们是好朋友嘛!”
  当然,子明和佰文是好朋友。
  当子明踏着油门,把车子驶向希尔顿酒店时,脑子里一片浑噩,他竭力在思考中三时的袁柏文和杜懿翎,甚至乎自己……子明有点啼笑皆非。
  车子停在希尔顿酒店门口。
  “明天还有时间跟我吃午饭吗?”子明把头伸出车窗外问。
  “看看吧!我再给你电话。”杜懿翎回头向他笑笑。“明早我还得去Tiffany买点小首饰。”
                   写于一九七五年初夏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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